(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业创新能力和旅游职业素养、掌握旅游管理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备国际化视野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胜任现代旅游业与相关行业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服务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掌握旅游管理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旅游领域管理工作需要的基本知识、专业思维、实践能力与实施技巧。
3.具备开放的国际化视野,能够引领特定行业某一领域的创新发展。
4.具备旅游业及相关行业的管理技能,能够开发潜在资源,创造综合效益。
5.具备前瞻性的战略思维能力,能够把握旅游业发展进程中出现
的新现象,解决旅游运行中出现的关键问题。
6.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使用外语开展本专业相关工作。
(三)研究方向
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分为:“民族旅游目的地开发与管理”、“旅游企业管理”2个方向。
(四)培养方式
1.与旅游产业部门、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事业等单位联合培养。结合旅游业实际情况和特点及生源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方式。
2.在教学内容上,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充分反映旅游管理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突出旅游业关联性强、辐射面广和构成复杂的特点,结合中国旅游业发展实际中的案例进行教学,将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团队学习和专业实(见)习等多种教学方式有机结合,着力培养研究生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旅游管理实践导向。
3.在师资配备上,采用开放式、多元化的师资配备。除本校教师外,还聘请国内外知名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与管理实践经验的教师为研究生授课,包括来自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的领军人物、资深高管人员以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等。所聘请的教师不仅具有在旅游高等教育科研机构的学习和研究经历并拥有较高的学历,同时还具有为国内外大型旅游企业、政府及行业协会担任顾问等或管理咨询的经验。
4.实行校内学术导师与校外实践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第一学期的期中进行校内、校外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校内学术导师负责学术创新能力的培养,校外实践导师负责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并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研究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研究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形成初步的职业能力。
5.加强实践环节,组织研究生赴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参观、调研,并考核成绩。
6.在考核形式上,改变传统以考试为主要标准的课程考核形式,形成由课程考试、课堂讨论、案例分析、专题报告、文献阅读等多种形式构成的综合考核方式。在毕业论文上,采取导师组形式,通过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吸收旅游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高级管理职位的人员共同参与到学位论文开题、评阅、答辩等研究生培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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