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四川大学2003年成为四川省第一所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公共管理学院是四川大学MPA的承办单位,且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
培养目标
主要面向公共部门培养掌握公共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和法律知识解决公共管理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精通某一公共管理领域的管理者、政策分析者和领导者。
研究方向包括:地方政府管理;经济发展与公共政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政府运行保障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房地产政策;应急管理;干部教育管理。
招生计划
2025年公共管理学院预计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360人。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专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后,才能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报名地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详见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动态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
②204-英语(二)(满分值100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学院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复试是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专业面试加笔试方式进行。
7.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学制和培养方式
1.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4年。
2.授课方式:采取周末集中授课的学习方式。
3.授课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学费
非全日制MPA学费:84000元(整个学制),学费按学校规定收取,分学年缴纳。
学位授予
按照四川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委员会审查通过者,颁发四川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其它说明
1.学费与奖助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在复试时进行审查,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报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考须填写在职定向,被录取前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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