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强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十七条 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一)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三)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专业学位不一定要写论文
(一)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二)学术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专业学位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
新法规定专业学位的评价将更加注重对专业实践成果的考量,专硕论文不再一刀切地要求撰写传统学术论文。
但可以不写论文不代表获得学位授予没有其他要求,申请人需根据专业实践的成果或创新性成果来进行答辩。
更严格的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由省级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授予资格,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应当组织专家评审。
新学位法的颁发,让学位获得具有更严格的机制,专业学位含金量提升,同时,论文盲审、抽检力度也会越来越大,也意味着学位获得更难。
扫描二维码关注
高仕华章订阅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
高仕华章服务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
高仕华章MPAcc
企业订阅号
企业服务号